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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峰烈士事迹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02     更新时间:2020-03-25

 一、开拓进取,敢打必胜。

  在刑侦战线期间,刘峰带领队友利用3年时间,相继打掉了涉及天津港仓储物流领域的13个犯罪团伙,破获“8.21”特大杀人案、“3.19海上特大抢劫案”等98起影响极坏的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120余人。他在任中港派出所所长期间狠抓基础建设、苦练内功,并圆满完成了奥运火炬传递及奥运安保工作,中港派出所被部公安局评定为“一级派出所”。他调任刑侦支队支队长后, 2年间创造了两项纪录。一是2009年8月经侦支队侦破了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交办的天津港建立经侦支队以来第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二是2010年6月经侦支队在侦办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中,破获了成立经侦支队以来第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并荣立了个人一等功。在 “清网行动”中,刘峰作为天津港公安局分局长,亲自带领抓逃小组转战于内蒙古、吉林、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成功抓获了23名逃犯,使分局清网率全部超出了既定目标。

二、践行宗旨,严格执法。

    对犯罪分子,刘峰是切齿痛恨,除恶务尽;对广大群众,刘峰是满腔热情。他长期资助2名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帮助困难家庭度过难关。“公无私,廉无畏”是刘峰经常告诫民警的“老生常谈”。他不仅这样要求自己,也这样要求民警。他给自己定了一条底线:不沾染恶习、不吃拿卡要、不畏惧黑恶势力。面对企业单位表示的“意思”,他均婉言拒绝。面对气焰嚣张的犯罪嫌疑人,他不惧利诱,不怕危险,坚决铲除,维护正义。

 三、牢记责任,无怨无悔。

  2015年8月12日晚22时50分许,天津港跃进路区域(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堆场)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地所属天津港公安局北港分局局长刘峰组织跃进路派出所民警、保安员,迅速出警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周边群众。刘峰明知火灾的危险性,在这危急的时刻却牢记人民警察的那份责任。为了确保火灾现场周围群众和作业工人的生命安全,把生的希望留给群众。作为分局长的刘峰立即与现场民警、保安员组织火灾现场周边群众撤离,自己迎着危险冲在最前面。根据当晚事发现场民警陈伟轩(负伤住院)回忆,现场听到刘峰分局长高声指挥民警:“让周边群众撤离,我们上”。就在他冲向现场解救疏散群众的时候,现场发生剧烈爆炸,刘峰同志英勇牺牲。